麥田捕手

美國作家塞林格的小說作品
(重定向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英語:The Catcher in the Rye),港台地區譯為《麥田捕手》,为美国作家J.D.塞林格于1951年发表的长篇小说[3]這部有爭議的作品原本是面向成年讀者的,但迅速因其青春期焦慮和隔絕的主題而在青少年讀者中流行。[4]

麥田捕手
首版封面
原名The Catcher in the Rye
作者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类型小说
语言英语
故事背景地點纽约 编辑维基数据
發行信息
封面設計E. Michael Mitchell[1][2]
出版机构利特尔-布朗公司英语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出版時間1951年
出版地點美国
媒介印刷版(精装本和简装本)
页数214 页
所获奖项世界報20世紀百大書籍20th Century's Greatest Hits: 100 English-Language Books of Fiction[*]
规范控制
ISBN0-316-76953-3(精裝ISBN 978-0-316-76953-2;平裝ISBN 978-0-316-76917-4)
OCLC287628

該書以主人公霍爾頓·考爾菲德英语Holden Caulfield第一人稱口吻講述自己被學校開除學籍後在紐約城遊蕩將近兩晝夜,企圖逃出虛偽的成人世界、去尋求純潔與真理的經歷與感受。

該書于1951年出版之後,立刻引起巨大的轟動,受到讀者——特別是青年人——的熱烈的歡迎,被翻譯為多國語版。小說每年大約有250,000本售出、總計為6500萬本。[5]時代雜誌》將《麥田捕手》列在“2005年度百大英語小說(自1923年起)”榜上,[6]現代圖書館及其讀者也將其列在20世紀百大英文小說榜上。讚賞者認為本書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鋪直敘,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傳神地描寫主角的內心思維,並說出了青少年不滿成年世界充滿虛偽欺瞞的心聲。批評者則認為書中主角離經叛道,逃學、吸菸喝酒又滿嘴粗話,會給年輕讀者帶來不良影響。當時許多圖書館及學校將之列為禁書,並被列在America library Associations英语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7][8]。但現在這本書卻是許多美國學校的指定讀物。有的評論家說,它「大大地影響了好幾代美國青年」。而且有學者認為,霍尔顿是當代美國文學中最早出現的反英雄形象之一。

概述與內容

该书的书名来自于主人公霍爾頓同他妹妹斐琳(Phoebe)的对话:

我將來要當一名麥田裡的守望者,有那麼一群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玩。幾千幾萬的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就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做個麥田裡的守望者。
— 主人公霍尔顿,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施咸榮譯本《麥田裡的守望者》
不管怎樣,我老是想像有一大群小孩子在一片麥田裡遊戲的景象。成千成萬的孩子,沒有人在旁邊——我是說沒有大人——除了我以外。而我站在一個非常陡的懸崖邊。我幹什麼呢?我必須抓住每一個向著懸崖跑來的孩子——我是說如果他們跑著跑著而未注意他們所跑的方向。那麼我就從懸崖邊出來抓住他們,那就是我成天要做的事,我要做個麥田捕手。我知道那很狂,但這是我真正想要做的事。我知道那很狂。
— 主人公荷顿, J. D. Salinger作品 The Catcher in the Rye,賈長安譯本《麥田捕手》
“Anyway, I keep picturing all these little kids playing some game in this big field of rye and all. Thousands of little kids, and nobody's around - nobody big, I mean - except me. And I'm standing on the edge of some crazy cliff. What I have to do, I have to catch everybody if they start to go over the cliff - I mean if they're running and they don't look where they're going I have to come out from somewhere and catch them. That's all I do all day. I'd just be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nd all. I know it's crazy, but that's the only thing I'd really like to be.”
— J.D. Salinger, The Catcher in the Rye

香港与台湾将本书翻译为《麦田捕手》,中国大陆的主流版本为施咸荣所翻译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书于1983年被引入并翻译,“Catcher”原意是棒球队的“捕手”,由于当时棒球运动在中國大陸不为大众所熟悉,“Catcher”被译作“守望者”。 又因为“守望者”一词的中文含义,经常在表达终极关怀的主题时被引用,产生了广泛的衍生传播。[9]

周六下午,賓夕法尼亞州埃傑斯鎮的私立賓斯預科學校(Pencey Prep)正與對手薩克遜·霍爾中學進行橄榄球比賽,霍爾頓的故事從這裡開始。可是霍爾頓一上來就不走運,他誤了比賽賽點。而且作為擊劍隊領隊,霍爾頓把運動裝備落在了紐約地鐵裡,導致比賽被迫取消。霍爾頓又因學校成績多科不及格(除英文)而被學校開除,責令在聖誕節後離開學校。聖誕節從周三開始,霍爾頓前往歷史老師斯潘賽先生家,想跟他道別。斯潘賽是個友善、啰嗦的老人,霍爾頓曾經給他寫信,好讓他不因為給自己歷史課打不及格而自責。但出于意料的是,斯潘賽先生朗讀了霍爾頓的歷史卷子,霍爾頓對此十分厭惡。

胡登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宿舍裡靜悄悄的,絕大多數學生還在球場看比賽。胡登帶上自己的紅色獵手帽,開始看書。但書沒看多久,隔壁宿舍的艾克萊跑來打擾他,不一會,艾克萊與胡登的室友史曲萊特(Stradlater)吵了嘴。胡登曾為史曲萊特捉刀寫了一首詩,內容為弟弟凱立的棒球手套,但史曲萊特對此不屑一顧。史曲萊特沉迷女色,他剛與胡登的老朋友珍·伽拉格(Jane Gallagher)約會回來。胡登對此倍感憂慮,擔心史曲萊特會占珍的便宜。然而史曲萊特與胡登的風格不同,他甚至將珍叫成了琴(Jean)。兩人不禁扭打在一起,史曲萊特輕鬆獲勝。此時,胡登認為自己受夠了賓斯學校。他決定在旅館借宿到週三,然後回家過聖誕節。

胡登住進了破敗的愛德蒙旅館。看到對面旅館客房裡“墮落”的行為,他為自己的性問題而糾結。雖然他稱自己有多次機會失身,但每次時間都不對。每次女孩對他說“不”的時候,他都表示尊重。晚上,他在旅館大廳裡與三名女遊客跳舞,她們來自西雅圖,年紀約三十左右。胡登與其中的一位跳舞時感到很開心,但隨後什麼也沒有發生。女遊客們似乎與胡登搭不上話,著令他很苦惱。胡登跑到格林威治村的厄尼夜總會,但過得相當糟。他在那裡點了一名妓女桑妮(Sunny),招她來自己客房。然而,當她來到客房時,胡登發現女孩和自己年齡相仿,當女孩脫去上衣時,胡登感到不知所措,於是他告訴女孩自己不過是想找人聊天。女孩煩躁不安,轉身離開。雖然胡登按時付費,但女孩依然帶著老鴇摩里斯(Maurice)回來,向他索要更多的錢。桑妮從胡登的錢包裡拿走了五美元,摩里斯則照著肚子給了他一頓拳打腳踢。

小睡片刻後,胡登給他經常約會的薩麗·海斯(Sally Hayes)通了電話,約她下午出來看戲。在此期間,胡登離開了旅館,在大中央車站取了行李,吃了頓不算早的早餐。他遇到了兩個修女,其中一個是英文老師;胡登與她聊了會兒《羅密歐與朱麗葉》。他隨後給他10歲的妹妹斐琳買了一張特輯「小小的雪莉·比恩斯」。胡登看見一個小孩子在唱“如果有人在麥田裡捉住了他英语If a body catch a body coming through the rye”,覺得不那麼沮喪了。胡登與薩麗在百老匯看了阿爾弗雷德·倫特英语Alfred Lunt琳恩·方坦主演的歌劇後,倆人去無線電城滑冰。在喝可樂的時候,胡登突然邀請薩麗與他一道逃亡荒野去,到無人認識她倆的地方。對於胡登的邀請,薩麗回絕了。這讓讓胡登感到受挫,於是他說道:“你真是討人厭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話剛出口,胡登立即後悔,薩麗轉身離開,胡登趕忙追去,請求她的原諒。最後,胡登厭煩了,放棄了,在無線電城音樂廳看了會兒聖誕節演出,然後喝了個爛醉。在整部小說裡,胡登一直在為中央公園環礁湖的鴨子們擔心。他去找鴨子,但是中途弄碎了給斐琳的特輯,胡登感到十分沮喪。身心疲憊加上皮夾空空如也的胡登決定偷偷回家去看他的妹妹斐琳。

胡登在城裡的時光可謂又醉又孤獨。他回憶起小時候常去的自然歷史博物館。在將自己的成長經歷與愛斯基摩人雕塑對比後,他發現兩者都沒有任何改變。這種想法也可能是由於弟弟艾里的死造成的。胡登趁父母不在時溜進了公寓,去看他的小妹妹斐琳。斐琳是他的摯友,是唯一能與他交流的人。與斐琳的交流使他感動痛哭。此時,胡登腦子裡充滿了幻想(他誤聽了羅伯特·伯恩斯的《經過麥田英语Comin' Thro' the Rye》):在懸崖上有一片麥田,一群孩子在上面追逐戲耍,而他則是唯一的監護人。他的任務是當孩子走進懸崖邊時抓住孩子,即“麥田捕手”。出於這種幻覺,胡登相信作為“麥田捕手”,他的使命就是守護孩子們的純真。

當父母回來時,胡登溜出了屋子,去找他從前的英語老師安托里尼先生。胡登很尊敬安東里尼先生,後者對他進行人生開導,並提供他休息的地方。安托里尼先生認為“一個不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一個成熟男子的標誌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與胡登所認同的“麥田捕手”將孩子們從成人世界的邪惡中拯救出來的觀點大相徑庭。在說教過程中,安多里尼先生用高球杯上了一些雞尾酒。胡登一覺醒來,發現安多里尼先生正在撫摸他的頭,覺得這樣做太“同性戀”。他頓時感到迷茫不安,轉身離開,在城裡閒逛,打發他最後一個下午。在此之後,他琢磨自己對安托里尼先生行為的態度是否合理,或者說安多里尼先生的“同性戀”動作只是他的習慣。

胡登決定西行,去過與世隔絕的生活。週一早上,當他跟小妹妹斐琳談起此事時,斐琳表示要跟他一起去。胡登拒絕帶上斐琳,斐琳十分不高興,胡登只好打消這個念頭。為了哄斐琳開心,胡登帶她去中央公園動物園。當他做在板凳上在雨中看到斐琳坐上旋轉木馬時,頓時感到異常的高興、幸福。在小說末尾,胡登對當下情況閉口不言,認為這不合理。他暗示自己“不舒服”,住進了精神病院,並提到九月份他會去另一個學校讀書。在被問及今後是否要好好學習時,胡登認為未來還未發生,回答為時過早。胡登至此什麼都不想說了,因為他發現自己思念史曲萊特、艾克萊兩位同學,甚至包括打他的老鸨摩里斯。他告訴讀者,講述自己的經歷會讓你思念起每一個擦身而過的人們,無論曾經他是多麼的令人厭惡。

人物分析

胡登(Holden Caulfield)是小說的主人公,也是小說的敘述者。在小說中他只有十六歲。

胡登是一個有鮮明反叛心理的青少年。作為一個新時代反叛式的少年,他和社會、家庭的深深的隔閡在小說中隨處可見。在小說的開始,小說就寫到他和父母親很少有親密的接觸和溝通,他們常常“大發脾氣”。父母親除了作為他的經濟來源,似乎沒有別的意義。雖然母親對他的關愛讓他心動,以至在被學校開除,流浪在外的時候,對母親有深深的負疚感,但是他和母親顯然沒有知心的話語。

胡登對憑個人努力奮鬥在社會上贏得身分和地位的“理想”人生模式深惡痛絕。從小說的描寫中,我們似乎可以發現,胡登的父母有過奮鬥和成功的青少年時代,但是他對他們的經歷毫無興趣。父母親的經歷,和他似乎沒有任何關係。“我父母在生我之前幹些什麼,以及諸如此類的大衛·科波菲爾式廢話,可我老實告訴你,我無意告訴你這一切。首先,這類事情叫我膩煩。”當他和妹妹談到父親身為律師名利顯赫時,他說律師不一定都是秉持公正,為別人做事,只是為自己得點私利,圖慕虛榮,“打高爾夫球,打橋牌,買汽車,喝馬提尼酒,擺臭架子。”對哥哥D.B.,胡登也嘲諷有加。D.B.是一個作家,在好萊塢做事,在小說中,我們看到他的處境還真是不錯,“他剛買了輛“美洲豹”,那是種英國小轎車,一個小時可以駛兩百英里左右,買這輛車花了他將近四千塊錢。”然而在胡登的眼裡,D.B.好似一個得勢張狂的小丑,在好萊塢當了“婊子”。

胡登厭惡散發著陳舊氣息的舊東西,尋找新的生活。眾望所歸的名校賓斯,在他的眼中不值一文。老師斯本賽可以說是學校的化身。當他去拜訪這位老師的時候,老師的房間“到處是藥丸和藥水,鼻子裡只聞到一股維克斯滴鼻藥水的味道。”“老斯本賽穿著件破爛不堪的舊浴衣,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雖然老師讀的是高雅的文學雜誌,但是在胡登的心目中更多了幾分荒唐可笑。

對胡登來說,“虛僞”是他深惡痛絕的東西。社會上尤其是成人世界的虛僞和勢利,讓胡登感到異常厭惡。胡登雖然家境優裕,在自己身在貴族名校,但是他對他的境況不以為然。每當有人對他身為賓斯學校的學生表示羨慕時,他總是以鄙夷的神情回報。在他的眼裡,前此開除他的學校愛爾敦·希爾斯學校的校長是頂級的僞君子,“是我生平見到的最最假仁假義的雜種”。他追慕虛榮,巴結權勢,醜態百出。“我受不了這類事情。它會逼得我發瘋,會讓我煩惱得神經錯亂起來。”歷史老師斯本賽先生在他看來雖然還算得上一個“好教師”,“為人的確挺不錯”在他即將離開賓斯的時候,他還造訪這位老師,向他道別。然而,“連他們也都是假模假式的僞君子”。“他上歷史課的時候,只要校長老瑟默進來在教室後面一坐下⋯⋯說一些粗俗的笑話,老斯本賽簡直連命都不要了,馬上露出滿面笑容,吃吃地笑個不停,就好像瑟默是個混帳王子什麼的。”賓斯學校的老校友,最熱心的無非是在 一扇廁所門上找到“九十年前”刻在上面的“那個混賬傻名字的縮寫”。

在他看來,進入成人世界之後,虛僞和勢利在所難免。以那些身價顯赫的律師為例,他們也許會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但“真正的動機是想做一個當紅律師,只等審判一結束,那些記者什麼的就會全向你湧來,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賀,就像那些下流電影裡演出的那樣。”這樣十足的“僞君子”,為胡登所不齒。成人世界的虛僞往往表現為對功利的追求。如老師安托里尼所教誨他的:“沒有成熟的人標記是,他願意為某種事業英勇地死去,而一個成熟的人,他願意為某種事業卑賤地活著”。這種以“卑賤”為“成熟”的人生哲學,在他的心中引起反感。他覺得老師、父母要他讀書上進,無非是要他“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

在他同齡人中,他最反感的就是外表光鮮體面,其實龌龊邋遢,內心委瑣卑劣的人。他把同房同學史崔德萊塔鄙視為“私底下邋遢”但“外貌總是挺不錯”的虛僞的家伙。他刮臉用的剃刀“鏽得像塊爛鐵,沾滿了肥皂沫、鬍子之類的髒東西”,但“他打扮妥當以後,外貌倒挺漂亮⋯⋯他自以為是西半球上最漂亮的男子。”而他的女友薩麗,也是一個裝腔作勢的女子,總是聲稱她認識很多人,“裝出一副迷人的樣子”,不失時機地顯示自己的社交能力。對也許只見過一面的人顯示出有二十年的交情。“真正叫人作嘔”。

對虛僞的厭棄,相伴著胡登對真誠的向往。童年時代在他看來是最聖潔的時代,弟弟和妹妹如那個世界最聖潔的天使。他們都有可愛的紅頭髮,夏天,妹妹斐琳“總把頭髮一古腦兒紮在耳朵後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你見了準會喜歡她。”在胡登心目中,弟弟是全家的孩子中最聰明的。雖然他已不在人世,可是胡登在困惑之時常常呼喚弟弟的靈魂,尋求心靈的支撐。妹妹斐琳是他唯一能交心的人,雖然她並不完全理解他。胡登幻想一種遠離塵囂的田園式生活。這和他對真的向往是一脈相承的。他向莎麗講了他的理想,得到的回應卻是非常冷淡。莎麗寧願作父母親的“乖寶寶”,擔心如果出家在外沒有錢將如何生存。在與莎麗的比較中,胡登的境界和向往更加鮮明。當胡登在街上無意聽到一個孩子吟唱“麥田裡的守望者”的歌,他的心為之神往,決計要做一個童真的兒童世界的守護者:“我老是在想像,有那麼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塊麥田裡做遊戲。幾千幾萬個小孩子,附近沒有一個人——沒有一個大人,我是說——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帳的懸崖邊。我的職務是站在那兒,要是有哪個孩子往懸崖邊奔來,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說孩子們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兒跑,我得從什麼地方出來,把他們捉住。我整天就幹這樣的事。我只想當個麥田捕手。”這段經典的獨白,體現了胡登美好的人生理想。荷頓在意識上自詡為一個拯救下一代的人,他在麥田中作一名捕手,幫助每一個鄰近懸崖邊緣的孩子。懸崖成為一種象徵,是精神存亡的關鍵抉擇點。胡登看透了成人世界的惡濁和不平,在他自己尋找身分的歷程中,也受盡了挫折。他想守住天真無邪的孩子生活之一片淨土,他奮力和無賴史崔德萊塔打架,也是為了守護和珍的一份純真的感情。在此,胡登的反抗意識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在旅店招妓,本來是一件金錢和性的交易,但是胡登卻一心想和妓女談談,自然被對方引為笑柄。在此,作者著意設計出一位相貌年輕,卻濃妝豔抹,俗態百出,顯得閱歷頗深的妓女,和胡登對真誠的探求形成比照。那為妓女和胡登年紀相仿,本來極可能是心有相通的純情少年,為什麼他們的處世態度卻如此不同?

胡登的性格有相當的複雜性。他希望早日進入成人的世界,是一個對成年人的生活充滿向往的青少年。在紐約的酒吧,他裝作成年人喝酒。在為如何處置來訪的妓女的矛盾心理中,他給自己找了一個最“恰當”的理由:尋找性生活的經歷,為將來結婚做準備。但是,成人世界的邪惡、虛僞和勢利,又讓他避之不及。在他看來,進入成人的世界,就意味著失去少年的童真。小說寫到他的同房同學,身心方面都是十分“成人”,然而胡登深信不疑他用卑下的手段侵犯了他所鍾愛的女友,然後做出得意氣盛的樣子取笑他。當歷史老師重複校長瑟默博士的話,用人生是“按照規則進行比賽的球賽”的大道理來教訓胡登時,胡登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人生的球賽的雙方勢力無法均衡。沒有實力的一方永遠成功無望。他自己作為一個求真求善卻勢單力薄的少年,無法在充滿欺詐和傾軋的世界生存。

胡登性格的複雜性,多半是由于他所出的生活環境,以及他作為一個16歲的少年判斷和理解力的局限性。胡登的性格異常敏感。由于在探尋生活的歷程中屢屢碰壁,更促成了他敏感、焦躁、易衝動、不自信的青春期心理。胡登對是非曲直有清晰的判斷,對美醜善惡從不掩飾自己的感情。他樂于接受和承認他認為“不錯”的東西,對成人世界沒有一概而論地否認;當他有不滿之處時,他毫不掩飾自己的觀點。但是,他的判斷往往自己都不能信服。他對老師安托里尼本來尊敬有加,但是當發現老師在他睡夢中撫摸他的額頭時,突然感覺到安托里尼是一個同性戀者,落荒而逃。但事後又有點後悔,他又不敢肯定自己的判斷是正確的。“我心裡想著這一切,越想越泄氣。我是說我開始想到我或許應該回到他家去。或許他只是隨便拍拍我的頭。反正我越想這件事,心裡就越泄氣,精神也越沮喪。”其實,對老師安托里尼的判斷,多半是由於此前他面對了另外一位同性戀者。而小說寫到他在去年聖誕節前有過一段“荒唐生活”時,似乎又是在暗示胡登少年的身心曾受到挫折和創傷,對安托里尼如此過激的反應,也在情理之中。在胡登的內心深處,鮮有一片未被踐踏過的聖土。當妹妹斐琳熱情擁抱他時,在旅店和妓女的一幕在潛意識中回到胡登的記憶中,再加上腦海中史崔德萊特和他在一起的惡夢縈繞,讓他對妹妹自然而純情的親暱舉動感到局促不安。胡登有很多思考和判斷的“盲點”,這更加彰顯了他的困惑以及不確認的心態。他在旅店受到電梯工和妓女的敲詐,在酒吧受到幾位女遊客的嘲弄,但是緊接著他又遇到了善良可愛的修女。她們生活簡樸,卻出走四方,征募善款。電梯工和妓女敲詐了他的十塊錢,還留給他穢言惡語;而修女接受了他十塊錢的捐贈時,卻對他滿心贊許。少年如胡登,無力把這些迥然不同的圖片塊拼接成一個完整的生活圖景。他總是想做一些顯示自己成熟長大的事,想在一個新的人生層面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他的舉動,總是現出他是一個涉世不深的少年,他所采用的方法,常常為“大人”的世界引為笑柄。

艺术风格

小说的悲剧色彩

胡登的生活籠罩著悲劇的陰影。他就說自己經歷了“倒楣的童年”,聰明可愛的弟弟夭折,給他內心造成極大的傷害,也給他的生活籠罩上了陰影。悲痛欲絕的他“用拳頭把汽車間裡的玻璃窗全都打碎,以致大人們要送我去作精神分析”。在日後弟弟可愛的身影總是出現在他腦海中,成了他的魂魄所繫。弟弟的死給母親帶來了巨大的痛苦,也使她精神極度憂鬱。而他被開除,又將給母親帶來沉重的打擊。每當想到這點,他的心中就受到極大的折磨。而且他懷疑唯一鍾愛的青梅竹馬珍與無賴同學史崔德萊特有性行為。妹妹的童真,卻時時受到她的學校牆壁上髒話的威脅⋯⋯在胡登的眼裡,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是那麼脆弱,而且危機四伏。

语言特色

小说用第一人称的手法,从一个中学生的角度,用中学生的口吻和措辞来叙述,既真实可信,有“如闻其声”之功效,又成功地体现了小说的主题。小说使用了大量的俗语和粗话,直接体现了小说的反传统的特点。同时,小说也有意识流文学的风格。

小說有異常強烈的諷刺意味。胡登是一個充滿理想的人,他想作一個“麥田捕手”,看護那些天真無邪的兒童;他想離家出走,遠離塵囂,過田園般的純樸生活。但是,現實生活中,他的理想卻被一一擊破。他抱著美好的幻想去學校找妹妹斐琳,眼睛看到的卻是牆壁上書寫的粗穢詞語。當他覺得一切都將如他作願,向妹妹話別之後就可以踏上離家的旅程之時,妹妹斐琳卻執意要求要隨他同去。胡登心頭一陣驚恐,他是想到菲碧會因此放棄她最愛的聖誕節戲劇演出,他一想到菲碧預備要做出的犧牲,就生氣的差點打了她。菲碧哭了,荷頓開始後悔,便說自己不走了,下午願意帶她去動物園玩。當他看到妹妹菲碧在旋轉木馬上穿著藍色外套,轉了一圈又一圈的樣子時,被妹妹的純真所打動,決定和妹妹回家。他的幻想是自己遠離家庭和這個“惡濁”的社會,標誌著自己成熟長大,而妹妹這樣“天真無邪”的兒童在舒適的家居生活中各得其所。然而妹妹執意隨他同去,在他描繪的美妙圖畫上塗了極不和諧的一筆。

評論認為,小說準確地反應了當時青春期俗語的用法。[10]如:

  • "Phony":膚淺的、虛偽的、假裝的。
  • "That killed me":太可笑了或太令人吃惊了。
  • "Flit":同性恋。
  • "Crumby":不足、不够、或令人失望的。
  • "Snowing":谄媚、奉承。

歷史

塞林格的其它小說中有許多人物類似《麥田捕手》。在哥倫比亞大學維特·本奈特英语Whit Burnett的課上,塞林格寫了短篇“年輕人(The Young Folk)”,其中的一個人物被稱為“薩麗·海斯的鉛筆畫原型”。1941年11月,塞林格寫了故事“麥迪遜的小叛亂(Slight Rebellion off Madison)”,主打胡登·考爾菲德。小說送交了《紐約客》,但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緣故直到1946年12月21日才得以出版。故事“我瘋了(I'm Crazy)”發表于1945年12月22日,由Collier's雜志出版,其中有許多元素在日後被用在了《麥田捕手》中。1946年,《紐約客》同意出版有關胡登·考爾菲德的手稿,長達90頁,但不久被塞林格收了回去。[11]

解释

作家布鲁斯·布鲁克英语Bruce Brooks发现霍尔顿的态度始终没有改变,说明他没有成长。这意味着故事与其它青年文学不同。[12]與之持相反意見的是作家、學者路易斯·梅南迪英语Louis Menand,他認為老師布置這本小說是因為結尾樂觀,教育青春期讀者們“疏遠不過是階段性的”。[13]布魯克堅持胡登只是年少氣盛,梅南迪則稱胡登擁有成年人的思維,可以准確地分析人物動機。例如,當斐琳稱她想同胡登一同西行時,他立刻拒絕,即使這會讓斐琳失望。[14][15]胡登在青春與成人的問題上徘徊不定。當他認為自己比成年人聰明、成熟時,他卻為此多愁善感。"I felt sorry as hell for" 是他的口頭禅。[14]

彼得·贝德勒(Peter Beidler)在他的《J.D.塞林格的〈麥田捕手〉读者伴侣》中找到了妓女桑妮提到的电影。她在第十三章中说在一部电影中,一个男孩从船上掉了下去。这部电影是《勇敢船长英语Captains Courageous (1937 film)》,由史賓塞·屈賽主演。桑妮称霍尔顿与那个男孩子长得挺像的。贝德勒在第28页上写道男孩就是费雷迪·巴塞洛缪英语Freddie Bartholomew主演的角色。

考爾菲德家的孩子都有文學才智:D.B.在好萊塢寫劇本;胡登崇拜D.B.的寫作才能(胡登的寫作課成績最好),但他反感好萊塢大片,覺得它們本質上“虛偽”,作者自己沒有想象空間,甚至認為D.B.去好萊塢寫劇本時“把自己順奸”而已。艾里為自己的棒球手套寫詩;斐琳寫日記。[16]“麥田捕手”對于胡登來說是個類比,他努力在成人世界中尋找童真,如天真、善良、自然、公益。從懸崖上掉下去可以被視為步入他所強烈批評的成人世界。在此之後,斐琳與胡登在“捕手”與“失足者”上互換角色;他把象征捕手的獵人帽給了她,自己成了失足者,而斐琳成了捕手。[17]

迴響

《麥田捕手》位列20世纪最佳小说之林。小说出版后不久,纳什·K·伯格(Nash K. Burger)写给《纽约时报》称小说为“少见的杰作”[18],詹姆斯·斯特恩(James Stern)则模仿霍尔顿的语气,为小说送上钦佩之词。.[19]美国前总统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称小说为“了不起的作品”,并称它启迪了自己。[20] 2009年6月,BBC的芬洛·盧勒(Finlo Rohrer)寫道小說問世已有58年之久,但依然是“青春期的定義之作”。胡登常常憤世嫉俗、郁郁寡歡、離群索居、與世隔絕、迷失方向、玩世不恭”。[21]亞當·戈普尼克英语Adam Gopnik認為小說與美國文學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哈克歷險記》並列為“三部完美之作”,稱“在對紐約50年代的捕捉上,沒有哪一部作品可以與《麥田捕手》並駕齊驅。”[22]

并非所有评论都是积极的;与其他评论家一样,卢勒写道:“笼罩在神秘之中的小说并没有满足读者的期待,这让人感到失望。塞林格助长了这种神秘感,或者说,他什么都没做。”[21]论道小说风靡与争议的背后缘故时,称小说“捕捉到了青春期存在的焦虑”、“中心人物复杂”、“对话风格平易近人”;与此同时,一些读者可能会对“纽约40年代的俗语”、“人物的自恋”、“过多的牢骚”表示反感。[21]

争议

1960年,奧克拉荷馬州塔爾薩的一位老师因在班上教授该小说而被开除,之后又被復職。[23]在1961年到1982年中,《麥田捕手》在美国高中、图书馆被禁。[24]1981年,小说在美国受到最严格的审查,同时也是高中第二必读。[25]根据美国图书馆协会的资料,小说在1990至1999年间位列最具挑战性书目榜第十。[26]小说虽然有三年没有出山,但于2009年再度上榜。[27]这主要源自与霍尔顿的粗口[28][29]、性描述、[30]亵渎言語、無視家庭倫理和道德准則。[29][31]霍尔顿是个反面教材,[32]好叛逆、[33]酗酒、撒谎、性滥交。[31]抗議者大多沒有讀過小說。[24]高中教師謝莉·凱勒·蓋奇(Shelley Keller-Gage)在班上教授小說,面對抗議,她稱“抗議者和胡登一個德行⋯⋯他們在試圖成為麥田捕手。”[29]副作用是人们争相订阅小说,而这是前所未有的。[34]

幾起槍擊案與小說有關,這包括勞勃·約翰·巴窦英语Robert John Bardo槍擊蕾貝卡·謝弗英语Rebecca Schaeffer約翰·欣克利刺殺罗纳德·里根未遂。馬克·大衛·查普曼槍擊約翰·列侬,當查普曼被捕時,警方從他的副本中發現了這樣的話:“親愛的胡登·考爾菲德,自胡登·考爾菲德,這是我的陳述。”[35][36]

2009年,塞林格成功地阻止了一本将霍尔顿描述成老头子的续作在美国发行。[21][37]小說作者費雷德里克·柯廷英语John David California論道:“叫我無知的瑞典人吧,但是我相信在美國你不可能禁止這本書。”[38]同人小說的小說《60年後:走出麥田》與同人小說對比後,問題變得複雜化了。[39]同人小說通常不被原創作者認可,但它們很少走商業路線,法律對這種非盈利行為一般不進行干預。[40]然而,柯廷把他的作品进行了商业出版。实际上,网络上流行着各种未经认可的同人小說,塞林格在去世前也从未对此进行法律诉讼。[39]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