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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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浙江按察司副使 | ||
籍貫 | 福建建寧府甌寧縣 | |
出生 | 嘉靖三年甲申十一月十五日[1] | |
逝世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三月 | |
配偶 | 娶朱氏 | |
親屬 | (子)應𨱇、應鐸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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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紀(1524年—1603年),字仲理,號羽泉,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五十三名,三甲第九十五名進士[2][3]。刑部观政,授湖广汉阳县知县,改浙江鄞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贵州道試御史,三十九年三月實授,四十一年二月升浙江佥事,四十三年升廣東參議,分守岭东道,建议曾一本不宜招,大家井贼不宜剿,已而竟寝不行,纪谢病免归。隆慶元年(1567年)升淮扬兵备副使,给事中陈邦颜荐之,二年九月復补廣東副使,以考察去职。万历時,累荐不起。享年八十。
曾祖陳善安,所鎮撫;祖父陳仕濂,所鎮撫;父陳樅,母倪氏[4]。兄教(生员)、焜、照、炳、文烱、文炤(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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