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传善

钮传善(1875年—1941年)[1]元伯江西九江人,清末及中华民国政治人物。[2]

生平

钮传善是清朝優貢,后曾赴日本留学。[2]归国后,他历任四川省德阳县知县、华阳县知县、冕宁县知县、天津海关道,邛州直隶州知州、重庆府知府。[2][3]在任重庆府知府期间,他在光绪年间被四川总督赵尔巽锡良视为其同僚中最为擅长处理复杂问题者。他先后帮这两位总督兴办学堂、工厂,创建警察系统,以及推动地方自治。钮传善所著有关府和城市实行宪政的书获荐御览,这令钮传善在中国全国知名。经云贵总督李经羲推荐,钮传善被任命为云南省丽江府知府。但1911年他启程赴任前,辛亥革命爆发,他仍任原职,并掌握了川东道军政大权。他是第一批对清廷宣布独立的官员之一,从而在辖区保持了和平稳定。[2]

中华民国成立后,自1913年1月至11月,他任九江关监督。1913年8月至11月,他兼任赣北观察使。1913年二次革命中,江西都督李纯 (民国)同革命党人李烈钧发生冲突,江西失去了最高统治者。钮传善在一段时间内成为该省的负责人。1914年2月,他署陕中道观察使,任至同年4月改署陕西省国税厅筹备处处长兼陕西省行政公署财政司司长。1914年5月,上述两个部门合并为陕西省财政厅,他改任陕西省财政厅厅长。1914年7月至10月,他署陕西省巡按使。1914年12月,他正式离开财政岗位。在钮传善署陕西省巡按使期间,陕西将军陆建章通过鼓励陕西省内的鸦片运输和罂粟种植而获利。钮传善因此而获得了好评。1915年7月,钮传善被北京的北洋政府任命为代理财政部次长。不久,全国烟酒公卖局成立,钮传善任首任总办。该局全部规章和组织均为钮传善个人创制。不到半年,烟酒公卖系统便在全国获得稳步推广,国家岁入增加数千万。钮传善的计划是使烟、酒均由政府公卖。他在北京建立了烟酒银行以方便财政安排,并筹备在上海成立烟叶厂以和进口烟叶竞争。根据他的规划,他准备在十年内使政府在烟酒公卖上的收入赶上在盐业上的收入。但是在任职三年之后,他被免职了。1921年6月他重新被任命为财政次长。1921年11月,他辞职了,因为他认为他的计划不可能有机会实现了。此后他投身实业,不再愿意涉及政治。[2]1927年大革命之后,他到天津租界居住。[4]

1936年1月,他出任冀察政务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3]抗日战争爆发后,在日军占领天津后,1937年8月他出任天津市治安维持会委员。[5]后来他曾任日本统治下的天津市社会局局长,并一度兼代教育局事宜。[4]

家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