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葆青

錢葆青(?—?)字仲轩[1](一作仲仙[2]),湖北省襄陽府谷城县[3][4]清朝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錢葆青

生平

光绪二十六年庚子十二月(1901年):[5]

壬子。谕内阁湖北学政王同愈奏、保举书院院长暨肄业各生恳恩鼓励一摺。湖北经心书院院长已革掌广西道御史吴兆泰两湖书院院长降调翰林院编修梁鼎芬,训课精勤,卓著成效,均著赏还原衔。谷城县举人拣选知县钱葆青、江夏县岁贡生姚汝说、黄陂县廪生徐毓华,均能励志勤学,自应予以奖励。钱葆青著以知县选用。姚汝说、徐毓华均著以教职选用。以示鼓励。

1908年,方廷琛刚出任京师大学堂监督,便聘桂邦杰为国文教习,桂邦杰从而和吴汝纶严复林纾郭立山林传甲、杨昭凯、钱葆青、刘焜京师大学堂国文教习被称作“中国文学学科史上第一批文学教习”。[6]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至宣统元年(1909年),錢葆青任清朝湖南省平江县知县[4]

宣统三年(1911年),錢葆青复任平江县知县[4]辛亥革命爆发后,1911年10月24日夜,长沙光复后的第三日,平江县的革命党人李僧、翁确存、秦志高、黄趁意等一百多人响应湖南独立之号召,在三更时分进入平江县公署,组织军、民两政办公处,开始主持平江县政。清朝平江县知县钱葆青、巡警总局长许绍獬逃走。[7]

1918年,錢葆青当选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员。1920年,第二届国会解散。[8]

著作

  • 錢葆青,看镜楼初稿(重熹堂全集之一):戊辰销夏百一诗,己巳销夏怀人诗,武昌,1931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