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學孔
錢學孔(1482年7月7日—16世紀),字以時,浙江金華府金華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錢學孔 | ||
---|---|---|
大明大理寺右少卿 | ||
籍貫 | 浙江金華府金華縣 | |
出生 | 六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王氏 | |
出身 | ||
|
生平
錢學孔是正德十四年(1519年)浙江鄉試舉人[2],嘉靖二年(1523年)成進士,獲授大名推官,理刑公正而明允,嘉靖七年(1528年)選授為試福建道監察御史理刑[3],曾奉命巡視皇城和刷卷,曾上疏「專職守、嚴追併、時徵解、革賠補、清拖欠」五事;前往蘇松等處清軍,上奏行補伍法及清理查勘八件事。不久他巡按順天府,上疏「處種人、革冗員、禁科罰、革繁差」的地方興革四議,糾察守衛陵官軍冒領錢糧,並擒拿通州巨寇呂和、李台等人,並提出金華何、王、金許、四大儒應該從祀以尊崇正學。
嘉靖十四年(1535年),錢學孔陞任大理寺右寺丞[4],十六年(1537年)陞左寺丞[5],次年(1538年)再陞為大理寺右少卿[6],原擬再擢任保定巡撫,卻因為雷變而自陳以病致仕,回鄉後以孝友著名,歷官二十多年家中蕭然,上級可憐他而建屋讓他居住[1]。
家族
曾祖父錢注,祖父錢昇,父親成化十年舉人、順慶府同知錢頴,母親朱氏,繼母金氏,妻子王氏[7]。
引用
參考文獻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六·人物第三
- 光緒《金華縣志》·卷八·人物第三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卷一百七十七、卷二百五、卷二百十二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柴儒 | 明朝大名府推官 嘉靖年間-1528年 | 繼任: 王杰 |
前任: 陸鈳 | 明朝保定巡撫 1539年 (未就任) | 繼任: 劉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