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王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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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3年起,荷兰王位按照绝对長嗣繼承制传递(排行最长的子女继承王位)。从1814年到1887年间,荷兰君主继承采用萨利克法继承制,即如果没有合格的男性亲属,王位只能由最亲近的女性亲属继承。1887年开始采用男性优先長子繼承制,1983年引入绝对长嗣继承制时废除男性优先。自1922年宪法修改将继承范围限制在现任君主有血缘關係的三级关系亲属之内。[1][2]

骑士厅内的王座,荷兰君主在这里发表演讲

王位继承顺序

下面的列表包含了目前有资格继承王位的所有人(编号为1到8)及其可能擁有繼承權的后代。

注释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