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承詔

胡承詔(?—?),字君庥,號侍黄[1]湖廣承天府沔阳州景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湖廣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工部觀政,授峡江县知县,调内江县,擢升礼部主事,四十年调南吏部,四十一年升南吏部稽勲司郎中,四十六年補礼部祠祭司郎中,四十七年升四川提学副使[2]。天启元年(1621年)升河南右参政[3],二年升本省按察使[4],三年升山东右布政使[5],五年升四川左布政使[6]。崇祯元年(1658年)三月,改任南太仆寺卿管少卿事,三年(1630年)以年老致仕[7]

参考文献

官衔
前任:
楊應登
明朝内江县知县
?-1611年
繼任:
張時
(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