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應嘉 |
---|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 |
籍貫 | 直隸淮安府沐陽縣 |
---|
字號 | 字祈禮,號杞泉 |
---|
出生 | 甲申年四月十七日
|
---|
逝世 | 隆慶四年(1570年)
|
---|
配偶 | 娶徐氏,继娶朱氏、吴氏 |
---|
親屬 | 祖父 胡璉 |
---|
出身 |
---|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
胡应嘉(1524年—1570年),字祈礼,号杞泉,直隸淮安府沐陽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世居淮安府城。祖父胡璉與徐階是同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府鄉試第三十六名举人,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会试三十名,廷试三甲四十五名進士[1][2]。兵部观政,初任江西宜春县知县,三十八年九月考选吏科给事中,四十三年復除吏科给事中,七月升工科右,十月为副使,册封唐府卫辉王,四十四年二月升兵科左,七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应嘉峭直,恪尽职守,且不畏权势,曾弹劾过侍郎黄养蒙、李登云及布政使李磐、侯一元等,使其劣迹暴露,一一被革职。还曾揭发大学士高拱庇护乡里,执法不公,并趁帝病,私运直庐器物于宫外诸罪。
穆宗嗣位,应嘉请帝御文化殿,与辅政面议大政,以集思广益。穆宗欣然采纳。隆庆元年(1567)正月,吏部尚书杨博负责考核京官,挟私贬斥给事中郑钦、御史胡维新,而庇护乡里,山西人无考核下等者。应嘉弹劾杨博私愤,贬斥言官,包庇同乡。胡惟新亦上疏,揭发杨博考察官吏不公,上下其手,营私舞弊。大学士高拱、徐阶等挟私报复,指责应嘉、惟新“党同官妄奏,拟旨斥为民”[3],引起舆论哗然。给事中欧阳一敬、辛自修,御史陈联芳等不平,联手俱交奏章营救,指责高拱、徐阶,应嘉遂得以免祸,调任建宁府推官。后任湖广布政司左参议等职,仍一如既往,直道不诬。应嘉居言官,主张仗义执言,不能“挟私妄论邪正臧否”,并断言“忠直者,必正人也;谄谀者,必小人也。”应嘉是当时号称“敢言”、“忠直”的贤臣,奸官视之若虎。后高拱重新柄政,驚怖而卒。晚年汇编《科甲奏疏》。
家族
曾祖胡綱,封刑部主事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祖父胡璉,曾任戶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父胡效忠,曾任知縣、順天府通判。母佟氏[4]。兄應恩(知县)、應捷、應徵(舉人)、弟應采、應守(生员)、應橋。
参考文献
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壬子科應天鄉試榜 |
---|
| 中式舉人 135名 | |
---|
| 前一科: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 · 後一科: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同科鄉榜:順天 - 應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廣 - 河南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廣東 - 廣西 - 雲南 - 貴州 |
|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3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