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王陛下發落

包含英国在内的英联邦王国的一个法律术语
(重定向自等候女王發落

由國王陛下發落[1]等候國王發落[2](英語:At His Majesty's pleasure,簡稱King's pleasure),君主為女性時為由女王陛下發落等候女王發落(英語:At Her Majesty's pleasure,簡稱Queen's pleasure),是英国及其它英聯邦王國的法律文件當中一個法律術語,指刑罰沒有預定期限。

英聯邦王國君主委任者到某地作為其代表時,該片語會改為At the Governor's pleasure,意為「等候總督/州督/省督發落」。在一些實行總統制的英聯邦國家以及非英聯邦國家也有類似的詞彙,但「國王」一詞會改為該國國家元首的職銜稱謂,如「等候總統發落」(例子有新加坡英语The President's Pleasure (Singapore))。

在刑法之外,英聯邦王國的官员職位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固定任期,其任期可稱爲「由國王陛下酌情決定[1](at His Majesty's pleasure)、「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3](during His Majesty's pleasure)、「任期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3](hold office during His Majesty's pleasure)或「任期不定,國王陛下可隨時將其免任[4](holds office at His Majesty's pleasure),英语中此用语与上述“等候国王发落”用词相同,但由于“发落”是关于刑罚的用语,因此中译不同。

刑罰判處

由國王陛下發落同時是英国及其它英聯邦王國君主對罪犯入獄或至更新中心羈留時期長短的判決(一般為未成年謀殺犯),該項判決是希望他們在經歷多年牢獄生涯後,君主會視其表現予以特赦,讓他們重新做人。

香港

香港主權移交後法律中的「等候國王發落」改為「等候行政長官的酌情決定」(The discretion of the Chief Executive[2]。直至2000年後仍有一班少年囚犯(如寶馬山雙屍案)為此拘留,變相成了終身監禁。此事件亦給拍成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直至2002年香港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宣判:主權移交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代替英國君主為少年犯判刑有違《基本法三權分立原則,囚犯應交法庭判刑[5]

官员任命

英国和其它英聯邦王國的许多由君主任命的官职没有固定任期,因此任职官员“任期隨國王陛下意願而定”(serving at His Majesty's Pleasure)或“任期由國王陛下旨意決定”。英语中此用语与上述“等候國王发落”用词相同,但由于“发落”是关于刑罚的用语,因此中译不同。英联邦王国的首相总理大臣部长总督等都属于“任期听凭國王陛下旨意”的官职,其他非君主制的英联邦国家也有类似制度。加拿大的省督任期則是“由聯邦總督決定”。[6][7]任期由國王(或總督)決定并不表示國王或總督可隨意任命和裁撤官員,按照各地憲政安排一般這一類權力須會同樞密院或行政會議行使。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