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鈞年
毛鈞年,大紫荊勳賢(英語:Mo Kwan Nin,1937年5月20日—2013年2月2日),廣東番禺人,曾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1]。
毛鈞年 Mo Kwan Nin GBM | |
---|---|
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 | |
任期 1987年7月—1999年3月 | |
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兼文化教育部部長 | |
任期 1985年1月—1987年6月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37年5月20日 |
逝世 | 2013年2月2日 | (75歲)
国籍 | ![]() |
学历 | 香港大學榮譽文學士 |
母校 |
|
职业 | 政治家 |
获奖 | ![]() |
生平
毛鈞年在1950年麗澤女子中學(小學部)小六年級[2],1956年畢業於香港培正中學[3],1961年畢業於香港大學(中文系[4],二級榮譽文學士)[5],後曾任循道中學中文教師[1]。1985年至1987年,毛被委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秘书长兼文化教育部部长。[6]1985年6月,毛出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同年12月当选为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执行委员会秘書長,常以「愛國人士」身份與不同界別聯繫[7]。但在198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中,毛鈞年被發現代表廣東省出席,且被揭發其共產黨黨員身份[8],因此其職位被前特首梁振英所取代[7]。1987年7月,毛出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副社长[6],同年曾在北京中共中央黨校進修[9],1999年3月離任[10]。
他擔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期間,提拔了後來的民建聯主席馬力[11] 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副秘書長邵善波[12] 為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的副秘書長,為兩人的從政鋪路。2000年,毛均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13]。值得一提的是,其堂兄為已故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毛松年[14][15]。毛鈞年於2013年2月2日19時02分在香港逝世,享年76歲。[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