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調律(?—?),字嶰谷,又字伯宜[3],四川重慶府合州人,原籍江西安福。晚明政治人物[4]。
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進士,天啟五年十二月(1626年初),與翟學程同削奪,以科臣葉有聲糾之也[5]。曾任邯鄲知縣,官至南京戶科給事中、南京通政右參議[6]、太僕寺少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