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錦威

香港政治人物

梁錦威(英語:Leung Kam-wai,1985年),前街工成員,前支聯會常委,香港泛民主派人士,前任香港葵青區議會主席兼前葵涌邨北選區議員[1]

梁錦威
Leung Kam-wai
葵青區議會主席
任期
2021年7月13日—2021年11月11日
民政事務專員鄭健
副主席張文龍 陳志榮
前任單仲偕
继任盧婉婷
葵青區議會議員
任期
2012年1月1日—2021年11月11日
前任(首設)
选区葵涌邨北
多数票2011年:1,752 (65.23%)
2015年:2,195 (57.58%)
2019年:4,396 (57.86%)
个人资料
出生1985年(38—39歲)
香港



祖籍: 廣東佛山市順德區
政党無黨籍
其他政党街坊工友服務處(至2018年7月1日)
居住地 香港

經歷

梁錦威於香港浸會大學中國研究課程畢業,曾任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及署理會長。[2]

在2019年8月,他的辦事處曾兩度被潑糞,案件被警方列作刑事毀壞處理。[3]

2021年9月8日,支聯會在限期前並沒有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梁錦威被警方國安處以《香港國安法》下的《實施細則》附表5有關「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拘捕。[4]

2021年10月22日,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取各方陳詞後,先批准鄒幸彤、鄧岳君及徐漢光三人的保釋申請,惟鄒另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押。指定法官羅德泉又指,即使梁錦威及陳多偉沒有申請保釋,仍會批出兩人的保釋,換言之五名被告均獲保釋,但梁氏以保釋條件模糊為由拒絕保釋,選擇繼續還押。

各方經商討後,第二次預審暫定於翌年1月25日進行,正審日期仍待定。[5]

2021年11月1日,梁錦威與其餘4名被告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並同胡志偉另外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最終於12月13日判處其9個月監禁,因其未有上訴,梁因此於11月12日起失去葵青區議員資格,成為本屆區議會第三位因判囚而失去資格的區議員。[6][7]

2021月12月22日,梁錦威改為承認拒交資料罪,被即時判囚三個月,其中兩個月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11個月。[8]

服刑期間,他關注葵涌邨出現群組爆發,衷心祝福「葵涌邨的疫情盡快過去,大家一切平安!」,希望疫情盡快過去。

2022年4月19日,梁錦威早上刑滿出獄。他希望大家都唔好氣餒,過去堅持嘅嘢都繼續堅持落去。他又表示理解目前的政治環境、社會氣氛均較差,但明言不會離開香港,「相信嘅嘢真係唔好放棄」。他都成為唯一出獄的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人士。[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