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枫

林枫(1906年9月30日—1977年9月29日),原名郑永孝,男,黑龙江望奎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林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任期
1959年4月 - 1975年1月
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校长
任期
1963年1月 - 1966年8月
个人资料
性别
别名郑永孝
出生1906年9月30日
 大清黑龙江海伦厅望奎镇
逝世1977年9月29日(1977歲—09—29)(70歲)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配偶郭明秋
儿女儿子:林炎志
女儿:林耿耿
宗教信仰社会主义
共产主义
学历

林枫早年从事地下工作,历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员、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刘少奇秘书。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八路军晋西独立支队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晋绥分局代理书记、晋绥军区政治委员。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组织部部长、中共中央东满分局书记、吉辽(东满)军区政治委员、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东北局第一副书记、中共中央副秘书长、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国务院业余教育委员会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中央党校校长等职。

生平

早年革命生涯

1924年入天津南开中学读书,曾参加"进步学生运动"[1]。1927年3月,经范文澜介绍,在天津加入中国共产党[2]。1927年后在北京、天津一带从事秘密工作。1928年,林枫在江苏东海县海州中学任庶务,济南惨案后组织师生下乡宣传反日。1929年夏,林枫考取北平大学工学院。1930年任工学院党支部书记[3]

九一八事变后,林枫任北平学生南下示威团党团成员[3]。1932年任河北省反帝大同盟执委会委员、党团书记,全国反帝大同盟筹委组织部部长。1932年11月起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33年任中共河北省委巡视员。1935年12月复任中共北平市委书记[4]。1936年2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5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刘少奇秘书[5]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枫随北方局机关赴太原[3]。1937年11月起,林枫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1938年5月,林枫任晋西南区党委书记、兼任八路军晋西独立支队政治委员[6]十二月事变后,率部队转移至晋西北[7]。1940年起,任晋西区党委书记、晋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晋西北临时参议会筹委会副主任委员、陕甘宁晋绥财经委员会委员。1942年8月,任晋绥军区副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晋绥分局副书记。1942年10月当选为晋西北临时参议会议长。1943年10月,林枫任晋绥分局代理书记、晋绥军区政治委员,同吕正操指挥晋绥区作战[8][9]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林枫在东北用过的铜墨盒

抗日战争胜利后,林枫赴东北,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东北局组织部部长[3]。1946年1月,林枫任中共中央东满分局书记、吉辽(东满)军区政治委员[10]。1946年4月,任中共长春市委书记、长春警备司令部政治委员。1946年8月起,林枫任东北各省市联合办事处(10月改称东北行政委员会)主席,主持东北解放区行政工作[11]。1947年起,兼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1948年5月起,林枫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7月起兼任东北科学院院长,8月起任马列学院东北分院院长[3]。1949年8月,当选为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兼任东北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政法委员会主任[12]。1949年與車向忱等人組建東北實驗學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林枫1960年代主持制定的高教六十条、中小学教育文件;因抢救国宝工作而获得的表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林枫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1950年1月,兼任东北局统战部部长。1951年起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1952年8月,任东北局第一副书记。1953年1月,任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13]。曾兼任东北军区副政治委员[3]。1954年4月,林枫调入中央,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54年9月,他出席第一次会议讨论宪法草案,期间并发言[14]。1954年11月,林枫任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15]。1958年起任国务院业余教育委员会主任。1959年4月、1965年1月相继当选为第二届、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6]。1963年1月,林枫任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校长、党委书记[17]。1966年4月起任中朝友好协会会长[3]

文化大革命」中,林枫由于与彭真有密切的工作关系而受到迫害,相关人员被攻击为“林家铺子”[18];1968年至1972年,林枫被捕入狱。1977年9月29日在北京病逝后,被彻底平反[3]

家庭

妻子郭明秋,1917年生。河北涿鹿人。193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共青团北平市委组织部、宣传部部长,北平大中学生抗日救国联合会主席。是一二九运动的负责人之一。1936年夏,郭明秋与林枫结婚[19]。后任中共晋西南区委妇委书记、中共中央妇委秘书长、中共中央晋绥分局政策研究室研究员。中共建国后,历任东北实验学校副校长、全国妇联东北工委主任、全国妇联宣传部部长、中共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主任、教育部顾问。是第一、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0],第三、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委员。2001年5月14日在北京逝世。

育有五女一子,长女林梅梅、次女林双双、三女林耿耿、子林炎志、五女林京志、六女林星玉。其子林炎志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副书记及吉林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1]。次女林双双丈夫为两国将军洪水之子陈寒枫,三女林耿耿丈夫为罗瑞卿大将之子罗箭。

参考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从吾
中共中央直属高级党校校长
1963年1月-1966年8月
繼任:
华国锋
(19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