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茂

杨春茂(1914年7月3日—2009年9月18日),原名杨万馨,陕西韩城县东高门村人。中国共产党副省部级干部。

生平

1933年仲夏在西安被捕。1934年2月4日由地下党支部负责人王筠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7年进入延安抗大陕北公学学习并参加学员支部工作。1937年12月毕业分配到晋察冀边区党委组织部(部长李葆华)任干事。1938年4月任晋察冀第四特区区委(冀西特委、平山特委)组织部部长,特委书记李德仲,副书记栗再温,宣传部长胡伯瑜,驻平山县洪子店镇(后迁小觉镇)。1941年1月任北岳四地委组织部部长。1944年1月从晋察冀回延安,进中共中央党校二部学习。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候补代表参加中共七大

抗战胜利后赴东北。1945年11月至1946年2月任本溪市委(市委书记李力果)组织部部长兼本溪保安司令部政治部主任。1946年2月至4月任本溪市委书记兼本溪保安司令部政治委员、本溪煤钢公司书记。1946年5月率本溪党政军退入新宾县山区,任辽东省委直属第三地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6年5月至7月任辽宁省分委第三地委副书记。1946年8月[1]至1948年11月任辽南(后辽宁)第一地委书记、辽南(后辽宁)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2][3]1946年11月率地委突围到“岗边”解放区。1946年12月至1948年7月兼任辽南省委代理组织部部长。1948年2月19日鞍山市解放,辽南一地委和一专署迁入鞍山市区,地委兼鞍山市委,地委书记杨春茂兼任市委书记,一专署兼鞍山市政府,专员刘云鹤兼任市长,李维民任公安局长。[4][5]。1948年3月,杨春茂向东北局副书记、辽东省委书记陈云打报告,请求派人接管鞍钢;陈云批复东北行政委员会辽东办事处经建处(处长李大璋)副处长郝希英和柴树藩派往鞍钢负责护厂,1948年4月老红军郝希英任鞍钢经理。1948年6月1日,组建鞍山市委和市政府,邹问轩任市委书记,娄光琦任市长。1948年11月3日鞍山市解放,杨春茂专任鞍山市委书记[1],市委副书记金铁群。1948年12月26日,鞍山钢铁公司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工业部(部长王首道)计划处处长李大璋调任鞍钢经理,副经理郝希英、王勋,鞍钢监委柴树藩(即党代表)。[6]1948年12月市委书记杨春茂兼任鞍钢监委。杨春茂发布了《为号召市民献交器材运动布告》,向百姓征集鞍钢在战乱中散失的器材。[7]1949年1月马宾任鞍钢第一副经理。后金铁群也兼任副经理。1949年7月9号,鞍钢复工恢复生产。

1950年因病休养,李大璋代理市委书记。1951年杨春茂到北京马列学院学习。1954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部生产局局长,建筑工程部部长助理。1956年6月任建筑工程部(部长刘秀峰)副部长,中国建筑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四清”运动期间受到错误处理,1965年9月下放到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化肥厂任副厂长。1971年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总厂党委书记兼厂长。1977年7月任北京市委国防工业第二办公室副主任。1978年5月任北京市委国防工业第二办公室主任。1979年12月至1985年3月任北京市第七届、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第四届、五届、六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市长级离休待遇。[8]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