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端 (诗人)

李端(743年—787年),正己,號衡岳幽人赵州(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唐朝诗人,大曆十才子之一[1]

生平

李端早年隐居庐山,师从名僧皎然学诗。大历五年(770年)中进士,後历任秘书省校书郎、終官杭州司马[2]。據說李端曾在駙馬郭曖筵上立成七律二首[3]。晚年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4]。約卒於兴元元年(784年)之后數年[5]。有子李虞仲

其詩多為應酬之作,多表現消極避世思想[6],個別作品對社會現實亦有所反映,一些寫閨情的詩也清婉可誦,其風格與司空曙相似。喬億以為李端詩“思致彌清,徑陌迥別,品第在盧允言、司空文明之上。”[7]傳世作品有《李端诗集》三卷。

家族

從父李嘉祐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