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秉貞

张秉贞(1607年—1655年),字元之,號坤安(坤庵)。江南安庆府桐城县(今属安徽省)人,明末清初官员。

生平

张秉贞天啓七年(1627年)中舉,于崇祯四年(1631年)考中辛未科二甲第五名进士[1],户部观政,初授户部贵州司主事,歷任广东司员外郎、山西司郎中,迁饷司。崇祯九年出任湖广蕲黄江防道右參議,十二年升山西副使、顺德兵备道,历官顺广道,浙江巡抚

弘光元年(1645年)乙酉于杭州率衆降清,顺治二年(1645年)补礼部仪制司郎中,升通政司左参议,顺治十年(1653年)二月升任兵部左侍郎,五月升授刑部尚书,任内治狱公正。十一年八月改兵部尚书,十二年卒于官,谥僖和[2]

著有《石谷问答》、《石林漫语》。

家族

曾祖张木,號琴川,赠礼部郎中。祖父张淳隆庆二年进士,官至陕西左参政。父张士绣,庠生。從兄张秉文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官至山东布政使

张秉贞有茂稷、茂程、茂秩三子。

参考资料

  • 霍达《大司馬張公坤安先生行状》
官衔
前任:
孟明輔
兵部漢尚書
順治十一年八月丙子-順治十二年五月
(1654年9月29日-1655年)
繼任:
李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