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天后宫

宁德天后宫,位于中国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福山街,俗称妈祖庙,清朝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始建,咸丰元年(1851年)重建大殿,占地2400多平方米,正殿面阔五间,进深五间,殿内有咸丰元年镂空石龙柱4根,浮雕石凤柱2根。1937年8月,中共闽东特委福建省政府在此谈判达成停止内战合作抗日的协议。有附属文物碧泉井[1]。偏殿现为蕉城区博物馆所使用[2]。1980年11月宁德县政府以“国共和谈旧址”的名义将天后宫列入首批文物保护单位。[3]2009年11月16日公布为第七批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1]

宁德天后宫
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南街道福山街
坐标26°39′54.00″N 119°31′41.02″E / 26.6650000°N 119.5280611°E / 26.6650000; 119.5280611
分类古建筑
时代
认定时间2009年11月16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