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重定向自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是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地方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印章中央刊国徽

第十四届
(2023年1月至今)
主要领导
主任王晓晖
副主任(10)王雁飞罗强 祝春秀 彭琳 宋朝华 王菲 刘坪 何延政 朱家德 何礼
秘书长贾瑞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
机构类型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行政级别正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实际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中南大街1号
 邮政编码510104
對外官網四川人大网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79年12月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宪法及地方组织法并未规定设置省级人大的常设机关。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其中规定:“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1979年12月,召开四川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2]

机构设置

专门委员会及办事工作机构

  • 办公厅
  • 法制工作委员会
  • 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 预算工作委员会
  • 港澳台事务工作委员会
  • 研究室
  • 信访办公室
  • 法制委员会
  • 民族宗教委员会
  •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 经济委员会
  •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 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 外事侨务委员会
  • 预算委员会
  • 社会建设委员会
  • 机关党委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事业单位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 四川省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三所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培训中心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算联网中心
  • 《人民权力报》社
  • 《民主法制建设》杂志社

历届组成人员

第五届

第六届

第七届

第八届

第九届

第十届

第十一届

第十二届

第十三届

第十四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