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廷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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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按察使 | ||
籍貫 | 湖廣岳州府華容縣 | |
出生 | 九月二十三日 | |
逝世 | 嘉靖十三年甲午 | |
配偶 | 娶沈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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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廷用(1482年—1534年),字子賢,號八公,湖廣岳州府華容縣人,匠籍,明朝政治人物。
湖廣鄉試第八名。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進士第三甲第一百六十六名進士[1][2]。授宣城县知县,十一年十月选授陕西道試監察御史,十四年巡按贵州,十五年十一月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嘉靖二年七月进福建右参议,四年七月升四川按察司副使,九年七月升江西按察使,三载入觐铨部,都御史汪鋐首摘黜之。嘉靖十三年甲午卒,年五十三。
曾祖周文誠;祖父周思晉;父周均昂,母傅氏。具庆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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