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检察机关。前身是成立于1950年10月的吉林省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更为现名。现任检察长为尹伊君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检徽

主要领导
检察长尹伊君 二级大检察官
副检察长唐永军(常务)、刘志兵、张书华、曾天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组织上级机构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吉林省法律监督机关
行政级别副省级
授权法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组织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上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中国共产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
 邮政编码130022
對外官網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机构沿革
前身吉林省人民检察署

历史沿革

1950年10月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署正式成立。时任吉林省公安厅厅长于克兼任检察长[1]。1952年5月至9月,吉林省人民检察署与吉林省公安厅曾短暂合署办公[2]

1954年9月,改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1966年7月10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1968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吉林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对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被撤销,其职权由各级公安机关行使。

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重新设置各级人民检察院。同年7月10日,中共吉林省委决定任命沈崙为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同年8月5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重新挂牌办公,下设一处(刑事检察处)、二处(法纪检察处)、三处(监所检察处)、四处(信访处)和办公室。[3]

机构设置

  • 办公室
  • 政治部
  • 第一检察部(普通犯罪检察部)
  • 第二检察部(重大犯罪检察部)
  • 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
  • 第四检察部(经济犯罪检察部)
  • 第五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
  • 第六检察部(民事检察部)
  • 第七检察部(行政检察部)
  • 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
  • 第九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
  • 第十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
  • 法律政策研究部
  • 案件管理部
  • 检务督察部
  • 人民监督工作部
  • 技术信息部
  • 司法警察总队
  • 计划财务装备部
  • 审计部
  • 机关党委
派出机构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驻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委会检察室

历任领导

历任检察长
姓名实际任期备注
刘文1950年12月-1952年6月
薛焰1952年6月-1953年1月
崔次丰1954年8月-1960年5月
陈清1959年10月-1962年6月代理
沈崙1962年6月-1967年
沈崙1978年7月-1980年4月代理
辛程1980年4月-1983年9月
杜瑞甫1983年9月-1984年4月
李向武1984年4月-1998年1月
索维东1998年1月-2008年2月
张金锁2008年2月-2012年2月
杨克勤2012年2月-2019年7月[4][5]
尹伊君2020年1月-[6]

参见

  •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列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