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
(重定向自中共湖南区委)
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简称中共湖南区执委)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区执行委员会之一,领导中共在湖南的工作。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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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区执行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长沙小吴门外清水塘22号 |
机构沿革 | |
1921.10 | 中共湖南支部 |
1922.5 | 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 |
1925.11 | 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 |
1927.5 | 中共湖南省委员会 |
1927.5 | 中共湖南省临时委员会 |
1927.6 | 中共湖南省委员会 |
1931.9 | 中共湖南省工作委员会 |
1932.1 | 中共长沙中心市委员会 |
历史
1920年底,毛泽东、何叔衡、彭璜等在长沙成立了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10月,中共湖南支部成立,毛泽东任书记。1922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规定,湖南支部改组成立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湘区执委),毛泽东继续出任书记一职。1923年4月毛泽东调往中央工作后,李维汉继任书记。同年7月,湘区执委根据中共三大决议,帮助成立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筹备处,何叔衡、夏曦先后任主任。
1925年11月,湘区执委改称为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湖南区执委),李维汉任书记。至1926年底,全区共有党员4570名。
主要成员
湖南支部(1921年10月-1922年5月)
湘区执行委员会(1922年5月-1925年11月)
- 书记:毛泽东、李维汉
- 委员:毛泽东、何叔衡、易礼容、李立三(李隆郅)、郭亮、李维汉、夏曦
- 组织委员:何叔衡
- 宣传委员:李维汉
- 工运委员:郭亮
- 经济委员:易礼容
- 国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夏曦
- 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缪伯英
- 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夏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