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日昌

清朝官員

丁日昌(1823年—1882年2月27日),禹生[1],又作雨生[2]室名持静齋清節堂得恩堂百蘭山館蕉雨書屋廣東省惠潮嘉道潮州府豐順縣(今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人。

丁日昌
光緒二年(1876年)二月福建巡撫丁日昌所立〈買補倉糧示禁碑〉(北斗奠安宮藏)
光緒二年(1876年)福建巡撫丁日昌為舉人連旭椿所立文魁匾

丁日昌出身秀才,曾为曾国藩李鴻章等幕僚,帮助筹办水师。在任福州船政期间提出應該创建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水师,分区设防的主张;还提出革新船政,延聘外国人教习技术。1876年到台湾,开办煤矿,架起中国第一条自建电报线。制订《海难救护章程》,1877年8月,因病回籍休養。1879年清政府命他专制南洋事宜,节度沿海水师官兵。1881年向总理衙门建议派人巡抚广西,加强对西南边疆的控制。他在政务之余,悉心读书,尤酷爱搜聚典籍,是清代三大藏书家之一,辑有《持静斋书目》五卷。光緒八年(1882年2月27日),逝世于广东揭阳家中。卹如制。

生平

丁日昌二十歲中秀才之后,補為廪生,屡考舉人不中,惠潮嘉道李璋煜见到他文章后,称赞为“不世之才”,聘为幕僚,1854年,太平军攻打潮州城,丁日昌以廩貢生治鄉團,數卻潮州寇[3]。咸豐六年以军功選瓊州府府學訓導[3]。咸豐九年任江西萬安縣知縣、後任庐陵知县,髮逆入,罷免

1861年为曾国藩幕僚,1862年5月被派往广东督办釐金軍火,復官。江蘇巡撫李鴻章治軍上海,主機器局,同治二年積勛同知銜,升任直隸州知州,同治四年擢江蘇蘇松太道道員,幫李鴻章辦理外交事務,後調兩淮鹽運使[4]。同治六年(1867年)升江蘇布政使,同治六年到同治九年為江蘇巡撫[5],後坐兵部侍郎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6]

同治七年(1868年),丁日昌下令严禁“淫词小说”,查禁小说戏曲书目122种,“淫词”唱片114种,续查“淫书”34种,分2批共计268种,含《紅樓夢》、《金瓶梅》、《巫山艳史》、《杏花天》、《蟫史》、《女仙外史》等。有清一代,丁日昌查禁小说最为彻底[8]

光緒元年到光緒四年任福建巡撫[4]兼福建船政大臣[9],光緒三年再兼臺灣學政,光緒五年理烏石山教案,詔加總督銜、兼理各國事務大臣[10]

政治主张

  • 发展实业方面:首创轮船航运事业;创设江南制造总局;倡办开平煤矿轮船招商局;在台湾开矿藏、筑铁路、架电线、造船械、办农垦等。
  • 军事国防方面:提议创建北洋、东洋、南洋三支水师;建言建策不计资历,从实践中选拔各方面的人才。
  • 外交方面:力主维护主权和收回利权等。
  • 内政方面:提倡清政廉洁,严惩贪官污吏;平反冤狱,清理积案;剔除陋规积弊,蠲减苛捐杂税;注意治水促耕,抢险救灾等。
  • 华侨华工方面:建议禁止外人在沿海诱骗华工出国;建议设市舶司,管理在外国的华侨和华工等。
  • 文化教育方面:建议变八股为八科,改革科举制度;推动和促成派遣第一批留美学童;挑选船政学堂优等生赴欧留学;组织翻译出版西方科技书籍和编撰府志政书;主张在通商口岸创办报馆;倡导广设社学和义学。

家世

著述

  • 《丁禹生政书》
  • 《抚吴公犊》
  • 《百兰山馆诗集》
  • 《百兰山馆政书》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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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44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注釋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官衔
前任:
郭柏蔭(護)
江蘇巡撫
同治六年十二月丁酉-同治九年閏十月丙子
(1868年1月12日-1870年12月6日)
繼任:
張之萬
前任:
王凱泰
福建巡撫
光緒元年十一月丁未-光緒三年七月乙亥
(1875年12月11日-1877年8月30日)
繼任:
葆亨(署)